拆迁安置
浦东陆家嘴地区拆迁,使用权房,户口五个人,五个家庭,动迁组说要买下来分一个人22平方
浦东陆家嘴地区拆迁,使用权房,户口五个人,五个家庭,动迁组说要买下来分一个人22平方 浦东陆家嘴地区拆迁,使用权房,户口五个人,五个家庭,动迁组说要买下来分一个人22平方,不买下来就按40平米分,但户主因为法律问题在改造,现他委托家族大姐处理此事,那是不是意味着房子买下来就所有都要听户主姐姐的,拆迁钱就都给他分配了,但不买下又听下来不划算,怎么操作比较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薛先生(上海)
提问时间:2015-11-28 09:25
-
毕丽荣律师 VIP2015-11-28 09:27
这是可以直接到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的
-
孟海律师 VIP2015-11-28 11:10
1、如果有顾虑以后的争议,建议在委托之前,各方即签订一个家庭内部分配协议进行约定。
2、不过从法律角度,即使委托一个人处理,并不意味着该受托人即有完全处分财产的权利,你们可以通过委托书具体内容限制其代理权限。
-
唐政律师 VIP2015-11-28 11:36
买下来是产权人占上风。所以协议还是先自己定好
-
所有居住人员可以首先签署一张内部协议,对相关财产今后如何分配进行约定。如有进一步的咨询,欢迎随时来电。
追问:房子是公租房,但是动迁组说如果不买下来的话,只能按照目前房子的面积19个平方分,如果买下来,每个人可以按照22个平方分,等于公租房是19除以5,产权房是22*5.而且现在是期房,不按照人头,不按照砖头,就按照政策。内部协议没法儿签,户主姐姐因为受委托了,那如果动迁完成,动迁款就直接打到他姐姐的账户,那分钱的动作就由户主姐姐办理,现在听到她的处理办法是,从动迁款中抽取30%的份额给他,他认为虽然他不在里面,但是应该分的一部分份额。因为这个是外婆的房子我们都是外地知青回上海的,本来就没有房子,当初回上海因为种种的原因,一直是这边住住,那边住住,我现在结婚了,房子也没买不起,还是租房子住在丈母娘附近
-
这是可以达成协议约定的
-
在动迁的时候,所有符合动迁的人口首先要签一张内部分配协议,这个协议是大家协商确定的,所以按照协议处理就可以了。
-
户主姐姐是代表,怎么分配不是户主姐姐决定,分配不均,可以起诉追讨。
追问:现在问题是户主姐姐因为受委托了,那如果动迁完成,动迁款就直接打到姐姐的账户,那分钱的动作就由户主姐姐办理,现在听到她的处理办法是,从动迁款中抽取30%的份额给他,因为这个是外婆的房子,他认为虽然他不在里面,但是应该分的一部分份额。我们都是外地知青回上海的,本来就没有房子,当初回上海因为种种的原因,一直是这边住住,那边住住,我现在结婚了,房子也没买不起,还是租房子住在丈母娘附近,房子是公租房,但是动迁组说如果不买下来的话,只能按照目前房子的面积19个平方分,如果买下来,每个人可以按照22个平方分,等于公租房是19除以5,产权房是22*5.而且现在是期房,不按照人头,不按照砖头,就按照政策。真不知道这次拆迁怎么都比别的地方差
-
不是的,公租房拆迁补偿属于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所有,受托人无权分割。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来解决。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追问:现在问题是,房子是公租房,但是动迁组说如果不买下来的话,只能按照目前房子的面积19个平方分,如果买下来,每个人可以按照22个平方分,等于公租房是19除以5,产权房是22*5.而且现在是期房,不按照人头,不按照砖头,就按照政策。还有个问题就是户主姐姐因为受委托了,那如果动迁完成,动迁款就直接打到姐姐的账户,那分钱的动作就由户主姐姐办理,现在听到她的处理办法是,从动迁款中抽取30%的份额给他,因为这个是外婆的房子,他认为虽然他不在里面,但是应该分的一部分份额。
回答:不是动迁安置对象,无法要求分割动迁安置款。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要求依法分割。
追问:老师,现在遇到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准备把产权买下来,但是户主是吸毒人员,现在在劳动改造中,为了买房子的事情,我们特地跑到了监狱,而他却委托给了自己的大姐,但是大姐与该处房产没有任何的利益或者是连带关系,现在委托书在大姐手上,大姐认为她是受托人,主张要对于动迁款以60%分给弟弟,剩下的40%分给其余两个姊妹,那所有人都不同意,现在房子就买不下来,因为物业要求家庭内部统一以后才能买下来,后续我们该如何做才能买下房子,物业这边是否可能有其他的处理方法
回答:需要承租人和同住人都同意才能购买产权。
追问:那我想了解一下公房产权和租赁房在拆迁的时候有什么区别,我们的房子是船厂租赁给我们的,还有就是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受托的大姐有什么权力?是否有处置户主,也就是吸毒弟弟的份额,是否有权利处置我们其他人的权益?
回答:你大姐无权处置的。
-
要注意这个法律风险。买下产权如果只登记在户主一人名下,那么大部分补偿款归要归户主所有了。所以户籍人员可以要求成为共同的产权人, 共享此房屋的权利。而且产权买下,也是需要所有户籍人员共同同意的。
追问:现在问题是,房子是公租房,但是动迁组说如果不买下来的话,只能按照目前房子的面积19个平方分,如果买下来,每个人可以按照22个平方分,等于公租房是19除以5,产权房是22*5.而且现在是期房,不按照人头,不按照砖头,就按照政策。还有个问题就是户主姐姐因为受委托了,那如果动迁完成,动迁款就直接打到姐姐的账户,那分钱的动作就由户主姐姐办理,现在听到她的处理办法是,从动迁款中抽取30%的份额给他,因为这个是外婆的房子,他认为虽然他不在里面,但是应该分的一部分份额。
回答:你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呢?如果购买下产权,你也成为共有产权人之一,拆迁协议也需要你签字,还需要重新协商由谁来领取款项。而不是户主一人委托即可。即使代理人要擅自处分你们的款项,你们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并冻结款项。
追问:老师,现在遇到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准备把产权买下来,但是户主是吸毒人员,现在在劳动改造中,为了买房子的事情,我们特地跑到了监狱,而他却委托给了自己的大姐,但是大姐与该处房产没有任何的利益或者是连带关系,现在委托书在大姐手上,大姐认为她是受托人,主张要对于动迁款以60%分给弟弟,剩下的40%分给其余两个姊妹,那所有人都不同意,现在房子就买不下来,因为物业要求家庭内部统一以后才能买下来,后续我们该如何做才能买下房子,物业这边是否可能有其他的处理方法
回答:协商一致才能购买公房产权。这个没有办法变通。
追问:那我想了解一下公房产权和租赁房在拆迁的时候有什么区别,我们的房子是船厂租赁给我们的,还有就是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受托的大姐有什么权力?是否有处置户主,也就是吸毒弟弟的份额,是否有权利处置我们其他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