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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女方与男方自谈认识七八个月就谈结婚,男方给了女方三万二千五百元彩

女方与男方自谈认识七八个月就谈结婚,男方给了女方三万二千五百元彩 女方与男方自谈认识七八个月就谈结婚,男方给了女方三万二千五百元彩,男方去年元旦前买了一套五十多平米的二手房,要三十二万,预付了十万元,其余搞按揭,女方与男方去年元旦结,至今孩子三个多月了,孩子出生一月后,孩子在女方带孩子,但孩子要吃奶粉,男方拿一千元钱的爷爷大骂,这钱给了,过后在不给钱,孩子的爷爷说,孩子应该属于女方公公,婆婆带孩子,男方没义务带孩子,女方听到这话,女方叫男方把孩子接回家,接回家后,男方把女方和孩子带到男方的父母亲那里,男方爷爷说,叫奶奶带孩子,叫年轻人上班,结果到了后,还是女方带孩子,这是其次,最难容忍的,男方和孩子的爷爷奶奶,在厂里吃饭,女方身无分文,还要带孩子,女方长期下去还能生存吗,请问律师老师这样离婚女方负什么责任,如果女方抚养孩子男方要负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11-2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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