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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晚上七点左右,天已黑,天空下着雨。我驾驶小汽车从阜阳往
几天前晚上七点左右,天已黑,天空下着雨。我驾驶小汽车从阜阳往 几天前晚上七点左右,天已黑,天空下着雨。我驾驶小汽车从阜阳往太和方向在中途撞向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当时电动三轮车在马路中间靠着水泥墩子行驶,对面车辆灯光照射过来由于水泥墩的影子把电动三轮车给盖住,由于电动车尾灯警示灯未亮,当汽车子快到电动三轮车旁边时才发现,发现后猛打汽车方向,还是未能避免事故发生,汽车主驾驶侧与电动三轮车右后角发生刮蹭,使电动三轮车货箱变形,车头移动,车驾驶脚踏挤压住妇女的一小腿,造成妇女一小腿开放粉碎性骨折(骨头把小腿肚子刺破露出骨头)。当时时速四十码左右,当时撞到妇女后,她的老公从行驶同方向马路边到电动三轮车妇女身边,说因电动车没有电才让她一个人骑着,由于离前面大概300米左右就要左转弯,所以提前靠中间行驶,到路口可以顺势左转弯。没有想到会出现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到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下来,出于良知,我已缴费四万元了,受伤家属还在让我继续缴费。我手头也没有费用了,我应该继续缴费吗?这个事故我是全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5-11-27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