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甲乙以前在学校里有过摩擦。
有一天晚上甲乙在同一家网吧上网,甲在二楼,乙在一楼。乙到二楼上厕所时看到

甲乙以前在学校里有过摩擦。
有一天晚上甲乙在同一家网吧上网,甲在二楼,乙在一楼。乙到二楼上厕所时看到 甲乙以前在学校里有过摩擦。
有一天晚上甲乙在同一家网吧上网,甲在二楼,乙在一楼。乙到二楼上厕所时看到甲便走过来挑衅,期间乙三次用手弄甲的脸,第三次弄脸的时候甲站起来了,乙被劝离开了,过了一会乙又过来了并且动手打人,乙有3个同伙,甲只有一个人。甲随手拿了个东西,之后两方打起来了,过程中看到乙方某一人搬起红色塑料高凳子向甲砸过去。结果甲乙都受伤了,甲伤了右手,划了很长一道口子,到医院动手术花了将近一万元。乙右脸颊靠近脖子处伤了5厘米的一条,诊治花了六七千元。请问这是谁的错,该怎么调解。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wext(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5-11-27 09:3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