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属于营运。您的“合同约定不允许转借他人驾驶”对外没有效力。您有责任。保险公司要理赔。
追问:出租车本身就是需要有资质证的人来驾驶,肇事司机本身没有资质来驾驶该车辆,他们自己开着出去玩,属于营运?
回答:关键是,受害人不知道这个情况,您有管理的责任。
追问:他们私自开着我的车出去玩,自己出了事情,我还要给他们买单?事肇事司机我们更本都不认识,车是包给承租人的,只有他又资格驾驶该车,他又把车辆交给别人来驾驶·····
回答:人不在了,家属怎么知道呢?再说就是知道也不会承认的,您举证的难度比较大。
追问:这些都有证明的
回答:有证据,就不怕了。但是,您作为车主的责任还是要承担部分。
追问:问题就在于本事就不是营运,自己开着出去玩,交给了朋友驾驶,死伤的都是车内人员
回答:您要知道,即使您不是营运车辆,也有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追问:所有人有什么过错呢 ?请问
回答:在休息停运期间,所有人负有车辆安全管理的义务。
追问:我的车辆长期包给了承租人,安全管理的义务应该是她来承担的,休息期间,并不代表承租人不能使用该车,她自己驾车出游,交给第三方驾驶,本身就是自己的私人行为,对我的车辆造成了损毁,照理说我们还要追求赔偿
回答:还是看“合同约定不允许转借他人驾驶”这句话怎么理解?实际上对外没有效力。
追问:出租车本身就不能给没有运营资格的人驾驶,不是我规定的是这辆管理所的规定
回答:这里的“他人”是谁?容易产生分歧。
追问:我觉着这里是不是出租车不重要 重要的是肇事司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作为车主车辆并没有交给他使用 且与承租人之间也有过相关约定 承租人交给肇事人使用本身就有过错
回答:当然,您如果没有过错肯定好,但这毕竟是大事情,还是要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