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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个人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维护个人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尊敬的律师:  110网站上未曾将案例中真实的人名地址隐去,对公民的私隐权有保护吗?这还有人权吗?难道非要是当事人看到被转载了,要主动联络申请做技术处理,“帮我隐去名字吧”,有关部门才知道去维护其隐私,而不是主动的在转载他人的资料之前就知道给人造成不便,要首先做技术处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ebecc……(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7-1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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