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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相关事宜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相关事宜 08年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但是基于女方经济基础有限,始终生活在男方家,男女方是2个城市。孩子的户口因为始终是跟随者母亲的,现在孩子在男方处上学,因为户口的问题,发生纠纷,男方声称,户口不给办理,把孩子送至女方处,女方因为骨折可能引起股骨头坏死,没工作,没固定住所,男方有房,有车,有稳定的工作。现在想咨询律师1、孩子的户口可以迁至男方处吗,需要男方处出什么相关手续?2、是不是先要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了,再实施孩子户口的事情3、现在我的条件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起诉,胜诉大吗,需要准备什么相关的法律文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BSCFS……(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07-18 14:1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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