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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我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我在负责公司一个项目,职责是项目负责人,计划2011年9月9号完成.现在时间是2011年6月27号,由于不满薪资我于2011年6月10号口头与部门领导提出离职要求.可现在公司以:我是项目负责人,没有完成项目中途离职,而影响到公司的项目进度,如果不留下来,就追究我的法律责任?针对该项目,我并没有与公司特别调签定项目合同,我不明白我安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说明要离职,造成项目进度问题,我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tN2268(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7-1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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