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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违反厂房租赁协议

违反厂房租赁协议 厂房租赁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位于东屿村浦潭边850平方米(其中空地350平方米)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为5年,即从2009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止。厂房租金为24000元/年,乙方每半年缴12000元租金给甲方。
二、 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提出是否继租,经甲方同意后重新协商,在同等条件乙方优先。甲方在租赁期内有义务协助乙方车辆方便进出社区厂内。
三、 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房屋结构不得更改。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搬走属于乙方设备、货物等。
四、 在租赁期间乙方要遵守村规民约,如有人在厂房捣乱,甲方有义务协助调解。如遇自然灾害各方财产自行负责。如在租赁期间内,遇到生产过程环节人为使厂房损坏,乙方要进行维修。租赁期间,如政府征用双方只能服从,但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
五、 在签定协议后,甲方必须保证厂房内门、窗、空地、卫生间在近期施工完整。
六、 乙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的厂房和空地只能租用,不得转让和转租。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又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乙方经营不起来想提前解除协议 怎么处理好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10789……(福建)
提问时间:2009-08-1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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