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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城市居民的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

城市居民的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 我小时候母亲在农村申请了宅基地,建了房屋,后来因为他们夫妻感情不好,怕发生变故,于是在2000年底将她的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更名到我的名下,并且原来1992年发的老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对土地的用途上说的是“住宅”,而更名到我的名下后变成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且用途栏里填写的是住宅,但是使用权类型栏填写的是“批准使用宅基地”。现在我在外工作,户口很小就没有在我母亲所在的村,并且房屋现在处于镇上的核心区域,请问对于该房和地,我能不能将集体土地更为国有土地,如果能我应该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不能我对该土地是否具有合法的使用权益,我应该如何获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原来的村是否会强制要回我的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谢谢律师,辛苦你们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nlan……(四川)
提问时间:2009-08-14 02:4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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