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空白《劳动合同》
关于空白《劳动合同》 为了工作,按公司统一要求,和同事一起在连工资支付标准都没填、也没加公司印章的空白《劳动合同》签了字,之后的4个月一直没看到过填写完整,并加印的《劳动合同》,知道日前其他同事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我提出领取《劳动合同》的要求,但公司说我闹事,一直不给我。
请问:1、我可以视为公司未与我签定有效《劳动合同》,而要求公司按现有工资标准的双倍支付工资吗?
2、如果有一天公司给了我合同,但合同上由他们后填上去的内容并非我真实意愿,法律会认同这份看似内容齐全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目前,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odon……(重庆-江北)
提问时间:2009-08-13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