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民事、刑事纠纷
民事、刑事纠纷 你好!由于我朋友因土地问题与对方理论,争吵之下对方一人抓住我朋友的手一人抓我朋友的脸并把手伸向我朋友的嘴巴要撕毁我朋友的嘴巴,当时我朋友还背着个小孩,无意中把她无名指咬至轻伤,我朋友是轻微伤。现对方无名指直不起来。对方以故意伤人罪告我朋友,又不肯私了,现我朋友已被刑事拘留。我想问下我朋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会被判刑?现对方要求陪偿一万八。是否要倍偿对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25242……(广东-阳江)
提问时间:2011-07-1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