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因城乡并镇,老家的房子两年前拆迁,当时是有宅基地证的按照户口本人头数以房抵房的方式分配的房子

因城乡并镇,老家的房子两年前拆迁,当时是有宅基地证的按照户口本人头数以房抵房的方式分配的房子 因城乡并镇,老家的房子两年前拆迁,当时是有宅基地证的按照户口本人头数以房抵房的方式分配的房子,户主是我母亲,没有宅基地证的好像没房子,还有婚娶的媳妇只享受一份,离婚再婚的媳妇不享受。按人头分房子村里有登记的名字。现在我跟女方已离婚,所分的房子该怎么处理?如果不想给对方房子,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11-23 09: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