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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到女方(村)所在地落户是否同村民享有同等待遇

婚后男方到女方(村)所在地落户是否同村民享有同等待遇 婚后男方到女方(村)所在地落户是否同村民享有同等待遇?
婚后,根据有关政策我的户口落在妻子家所在的村里和妻子家人在一个门牌号上,并在村委会的要求下交纳了相应的配套费。近几年村里的土地被国家征用,村委会给本村村民发了一部分钱,可是没有我的我去问村主任,得到的答复是你不属于我们村的,所以不享有本村村民的待遇,只有养老女婿才有这个待遇,(我妻子还有一个弟弟)我知道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但是为什么本村不管你家有几个儿子,娶媳妇后媳妇就享有本村民待遇,女婿就不能享有呢?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吗?我该怎样维权?谢谢! 9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敏岭一家(河北)
提问时间:2011-07-15 17: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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