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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男女双方认识三月有小孩办理结婚,婚前接触时间不长,感情不合经常吵架动手

男女双方认识三月有小孩办理结婚,婚前接触时间不长,感情不合经常吵架动手 男女双方认识三月有小孩办理结婚,婚前接触时间不长,感情不合经常吵架动手,现有一小孩不到一岁,女方带小孩无工作无收入,因动手实在无法继续生活,女方想提出离婚,由于双方不在户口地,女方在哺乳期,所以想在双方工作地提出诉讼,因没有报警验伤,只留下照片,现脸上仍有少许淤青,有关于打人的短信记录,但男方一口咬定是女方先动手,男方背上有女方咬的伤痕,双方有互相谩骂,但男方手里留有短信记录,女方没有,吵架基本是男方亲友见证较多,家中吵架邻居也应该听见过,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都在男方手里,女方只有结婚证户口本的手机照片,如果起诉,该走什么程序?判离还需哪些准备?结婚时领证前男方借债大概十万,婚前给女方彩礼4万,买首饰一万6衣服两千多,剩余四万用于男方家中自盖房屋的装修和请客,现在男方又说装修钱是男方哥哥出的,婚后女方拿出彩礼两万给男方,用于生产住院一万左右,给家里添置家电花了三千多,剩余的钱在男方手里用了,首饰男方全部拿走,男方婚后收入六万,三万用于还债,三万用于发工资,和家中一些日常开销,女方负责租房费用九千五,负责孩子的奶粉,日常生活等开销,男方借债收据女方不曾见过,现男方认为女方家人还拿着的两万应当返还,债务也应两人承担,并告知工地欠账几十万离婚女方也应承担,请问如果离婚,对债务这一块应当怎么分?目前男方手里无现金,有承包工程但未完工,女方手里也只有收的礼金几千,对于共同财产怎么界定,孩子会判给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11-22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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