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怎么算刑期
应从2008年10月30日算起,因为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从2008年10月30日算起,因为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即2008年10月30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