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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公司与我未签订合同以及未缴纳保险的咨询

关于公司与我未签订合同以及未缴纳保险的咨询 你好,我在09年年底加入一家外地的公司大连办事处,一直到10年9月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各项保险,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可以申请公司给我补偿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工作期间应该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么,而且,我是9月离职的,8,9两个月的工资也没有给我开。1,我可以的到什么样的补偿,2我应该准备什么资料,谢谢 
    我现在有银行卡的记录,但是对方是个人卡,而且辽宁的员工都是从这个卡打出来工资的,往来的相关电子邮件,当时的同事和客户也可以为我证明,而且但是租用办事处的房子也是我经手,现在仍然作为办事处用房,办的电话现在也在使用,是用我的名字办理的,房主也可以证明,这些证明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c163(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07-14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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