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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客纠纷
合租客纠纷 甲方和乙方合租一屋,某日由于口角引起纠纷,导致甲方乘乙方在卫生间刷牙,毫无防备之时,一拳打倒在地,拳打脚踢,此时,甲方的老婆就在隔壁房间,不闻不问,佯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再说,一直处于下方的 乙方忍无可忍处于挣扎状态中,出于正当防卫,乙方就把身旁一只 碗大的小鱼缸向甲方砸过去,当时就出血了,甲方脸上 被划破了,此时2人才停止斗殴,接着甲方叫来朋友,又把乙方打倒在浴缸里,然后就报警,就医验伤,甲方脸上缝了8针,由于玻璃渣子,所以身上也缝了,共十来针吧,乙方全是皮外伤,还有一颗牙齿被打落,当时双方都没有被拘留...几天后附近派出所出面调解,由于甲方出价太离谱,以调解失败而散,准备上诉,请问,这种情况,到底算谁的责任呢?到底谁负谁的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果味淡咖啡(上海)
提问时间:2011-07-14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