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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建的房子的买卖

自己建的房子的买卖 甲方买了一块地皮,建了房子。乙方买了房屋一层,没有房产证,什么证也没有,签合同时,合同上面只写着自乙方付清款后,房屋有乙方使用,以后又什么事情甲方盖不负责。聊聊几句。甲方是个人,乙方也只拿了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根本没什么公章的。请问这是不是不和法律的交易,以后乙方能不能卖了这房子,或有什么问题,有什么不妥和不对之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KX9065(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7-13 17: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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