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离婚一年多了,当初离婚是儿子在沈阳上学,所以协议上写的是上学期间的费用由我和男方各负责一学期

我离婚一年多了,当初离婚是儿子在沈阳上学,所以协议上写的是上学期间的费用由我和男方各负责一学期 我离婚一年多了,当初离婚是儿子在沈阳上学,所以协议上写的是上学期间的费用由我和男方各负责一学期,监护权在男方,房子是老头的名字,而且老头以过世,可现在孩子在我这住,他没有履行当初的承诺,后经研究把现有住房租出去,房租钱给孩子上学用,可也没有完全履行义务,现在男方又于别人登记了,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15-11-19 22: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