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经济合同纠纷需要你的帮助
经济合同纠纷需要你的帮助 你好,尹律师。我有经济合同纠纷需要你的帮助。我们是装修工人,于2011年1月20日,与甲方答署装修工程,由于我方疏忽,在报价表编制时,单价,工程量,项目均得到甲方认可,但总造价加和时加错了,少加了7万。两方均未发现,期间,甲方以种种借口推脱拒绝签署装修合同。工程头期款也照付。我方施工至中期,发现此问题,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未果。后由甲方提出到云南省装饰监督管理站(云南省装饰协会)进行仲裁(工程量造价)。于2011年6月5日提出工程仲裁结果(附装修工程量,造价表一份)但甲方以不接电话,拒绝协商,妄图拖延时间,诋毁事实依据,并单方面组织其他人进场施工,现已施工完毕。仲裁结果为16.5万元(我方结算报价17万)。我们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好?需要怎么走法律程序才能维护我们的权益?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佐罗弟弟(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1-07-13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