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年三月份入住的新房,八月份下暴雨,飘窗窗台下面进水,把地板都打湿了
您好,什么问题?
您好,如果没有过保质期,可以找开发商;如果已过保质期,可以找物业维修。
若因天气自然原因而造成财产损失,由自己承担责任。
你好。1、由于房屋质量造成的损失,在保质期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