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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阶段,交警有权再次拘留当事人么?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阶段,交警有权再次拘留当事人么? 前些天晚上11点多,在东阳,我一个朋友开车撞死一个79岁的老年人,从养老院里走出来的,患有老年痴呆症。当场死亡,我朋友没有喝酒,没有闯红灯,没有逃逸,没有超速,没有违反交通行为,是在超车道和行车道的白线撞到的,对方是正面被撞的,胸部被撞,脑部撞地死亡。事后及时报警,抢救。我朋友被交警带进去第二天就花了20万把我朋友保出来了,车子还在交警那。
 现在进行到协商民事赔偿的阶段了,交警算出来是8万加上精神损失费3-5万,因为前两次对方开价要50万,我们这边拒赔,责任认定书还没出,已经要第三次组织会议协商了。交警说如果第三次协商还是调解不了,会把我朋友再拘留起来,民事赔偿提交法院处理。我们这边能承受的范围是15万。
 
请问交警有权利把我朋友再关进去么?
 责任认定书还没出,凭什么判断我朋友是否有刑事责任?
 如果民事赔偿私下解决不了会给我朋友在责任认定书或刑事责任带来什么影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adian……(浙江)
提问时间:2011-07-12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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