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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在2010年的交通事故,目前还没有定性的,应该按照新法处理

在2010年的交通事故,目前还没有定性的,应该按照新法处理 2011年1月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目前还在法院争论劳动关系的问题,按照苏人社函【2011】的有关规定应该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我的问题是:如果法院不按照苏人社函【2011】166的有关规定,而使用老的工伤保险条例下结论,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绍春(江苏)
提问时间:2011-07-12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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