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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外来深圳务工的人员,年龄29岁,已婚,十月16日进入一家私营工厂做工
你好!我是一名外来深圳务工的人员,年龄29岁,已婚,十月16日进入一家私营工厂做工 你好!我是一名外来深圳务工的人员,年龄29岁,已婚,十月16日进入一家私营工厂做工,试用期是一个月,11月16通过试用期,在过试用期的第二天,工作中产生一点点失误,也就是做错了,但是经过领导指导提醒我立刻改正,未给公司造成一分钱的损失,领导就心情不好,骂我一顿,我就说这是我第一次做这个流程,不太熟悉,领导心情不好,就要开除我,我就不愿意,顶撞领导几句,就这样我被开除了,我非常的不情愿就这样被开除了,我请问我可以在这场纠纷里得到补偿吗?我愿意跟老板站在法庭讲理!请问我有这个权力吗?补充,工作中我不偷懒,上班从不吃饭,也没请过假!按时上班,好好工作!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11-18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