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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合同晚交能否成为辞退的理由,该如何要求赔偿

合同晚交能否成为辞退的理由,该如何要求赔偿 本人合同是于2009.7.29结束的,公司于7月中旬将续签的合同给了我,后来因为搬家的缘故,将合同放在了老家,过了老合同的时限,又因为本人糊涂,在公司相关人员的提醒下还是没将合同交上去。今天突然公司说要与我结束劳动关系,因为我没将合同交上去,但今天我有带合同,只是没有在他们说要解除我的劳动关系前交上去,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可不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本人合同其实已经签好了,只是没有及时的交上去,估计是公司找借口。本来也没打算离开的,现在突然的辞退我,我一下子不能理解啊,后来我问他们:那我把合同现在就交上去可不可以?被告知已经晚了。
    我想请问下,这个能不能要求补偿,我已经在这公司里工作了两年了,再算这个月已经跨入第3个年头了,如果能要求补偿,应该以多少为好~~~
    心情有些激动,说的不是很清楚,请见谅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ouwa……(上海-青浦区)
提问时间:2009-08-11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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