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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打架,把对方打伤!

打架,把对方打伤! 我有个亲属,和其他几个孩子打架,对方是7个人,他是3个人。他把对方打伤两个,法医签定为一个“轻微重伤害”,一个“轻微伤”。现对方要求赔付10万。医疗费实际上花了不到3万。请问这种情况可以降低赔付额度吗?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估计判几年。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ha66(北京)
提问时间:2011-07-11 17:06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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