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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租用政府集体土地,合同到期,要求无条件搬离,并不给于补偿

关于租用政府集体土地,合同到期,要求无条件搬离,并不给于补偿 2008年租用了地方集体土地十几亩,在上面建立了鱼塘养殖以及自己住的房屋,后来合同到期又续签一次,现在合同马上又要到期了,但是地方政府不想再继续出租要求无条件搬离,并不给于赔偿,这样合理吗,合同上没有约定关于赔偿的事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夏天不吃西瓜……(上海)
提问时间:2015-11-1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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