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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关于公司与个人代理商签定的协议:个人代理商所欠公司货款,承诺在2011年8月31日 前付清,每月底前所付货款不得少于人民币12000,所付货款以银行到帐或现金收据为准。个人代理商现在退出公司代理,且之前有入股的资金但公司没有开字据,入股的资金与所欠货款可抵消,但公司继续要求个人代理商付之所欠的货款,请问个人代理商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r706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7-10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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