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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丈夫以为他人找工作为由向他人收钱且写了欠条但未办理成工作,受害者是否能起诉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丈夫以为他人找工作为由向他人收钱且写了欠条但未办理成工作,受害者是否能起诉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2013年母亲的朋友吴某说能为我办理成工作,向母亲收取了十万元(说两个月内办成)后又陆续向母亲借了二十万元。但等了一年多工作也未办成,所以母亲要求吴某退还所有钱款(办理工作的和借的),在再三索要下吴某给母亲写了一张三十万的欠条且承诺一月内还清若到期限还不清愿意卖掉正在住的房子偿还(后来才知道是军产房),但一个月后吴某的任何承诺都未兑现,于是母亲将吴某起诉。1,这三十万吴某拿走后我们并不知道他是拿回家给了妻子还是干了其他事,那这三十万能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怎么都想不出……(山西)
提问时间:2015-11-16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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