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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后股份制企业,董事会职权

改制后股份制企业,董事会职权 2007-08年,经董事会讨论用小金库钱发奖金,包括5个董事(9 - 11 万)和中层干部,金额不等。请问应按小金库处罚条律,以违纪处罚,或犯罪? 事情发生在改制后股份制企业,董事会有无职权作此类决定?敬请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PZ4105(北京)
提问时间:2011-07-08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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