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你好,我爸是一个民工,在11月13日中午他们老板请客吃午饭,吃完饭后他就和两个工友搭车回工地

你好,我爸是一个民工,在11月13日中午他们老板请客吃午饭,吃完饭后他就和两个工友搭车回工地 你好,我爸是一个民工,在11月13日中午他们老板请客吃午饭,吃完饭后他就和两个工友搭车回工地,可是在路途中出租车和另一辆轿车相撞,他们三个都不同程度受了伤,虽然伤势不重,但是影响了正常工作,去医院检查需要休息一个礼拜时间,请问这种情况老板应不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11-14 13: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