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受到学校老师不公正的评价
受到学校老师不公正的评价 您好 学校本身周末是不设课程的,我们几个同学就报了教师资格证学习的时间正好是双休日。然后教我们ERP应用与维护的那老师请了一个企业的老师来讲课。因为哪个企业的老师平时上班只有周末有空所以课程安排在周日(本身这个课程是安排在星期三的)要求我们去上,就算请假也算缺课处理。和我一起去考教师证的人平时分数都很高就我平时分打得很低。我没有得罪过哪个老师。还有期末考试,我们是分五个人一组的题目基本上都是我做的答案全部正确。然而我的分数却很低。其他没有做的人分数却很高(一组五个人里面做的相同的XX)。并且笔试在网上是可以找的,而且分数他没有公开。打分都是乱打的。我们提出对分数存在异议他也骗我们说不能改了。其实是可以改的。《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此项权利简称为“获得公正评价权”。他是不是已经违反了教育法规定,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如果他不改我可以告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my199……(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7-08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