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政府征用杨梅山用于工业园区建设,如何赔偿损失。

政府征用杨梅山用于工业园区建设,如何赔偿损失。 本人拥有200亩的山,使用年限为40年,以种植东魁杨梅4000株,现以使用10年。现在正是盛产期,听消息说政府要征用山做工业园区,对这个问题政府应该怎么补偿我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uehc(浙江)
提问时间:2011-07-08 17: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