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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高三学生校门被砍,失去了大学生涯

高三学生校门被砍,失去了大学生涯 关于2011年5月16 日 晚十点左右,儋州市新州中学高三学生吴某下晚自习刚出校门十多米就被两名青年用利刀砍成重伤,学校保安当时也在学校门岗上班,未敢上前营救,街道群众听到呼救声后,纷纷赶来,将吴某送往新州医院抢救,医院无能为力,只能用120急救车送往海南武警总队医院抢救.直到现在校方也未表示对该事件负一点责任,也未派人去看望吴某,学生真的是可怜, 是不是新州中学经常发生学生被殴事件,所以学校领导见惯不怪了呢。更可气的是群众当时抓到一个帮凶送到新州派出所并报案,经审讯此人也承认,并供出其他两名凶手,可是派出所并未立案抓捕凶手归案,而是莫名其妙把帮凶放走,让罪犯逍遥法外,执法部门如此执法真是令人心寒。试问公理何在?王法何在?青天何在?难道令人神往的开放的绿色的文明的和谐的国际旅游岛的社会治安竟是如实混乱:恶人横行霸道,持刀抢劫,杀人放火的吗?
让这个寒窗苦读12年的学生失去了多年等待大学梦想,到目前为止,他的手臂无法动弹,新州派出所给出的答案是犯罪嫌疑人家没钱,难道没钱就可以砍人吗 ?天理何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mou(海南)
提问时间:2011-07-0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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