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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纠纷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纠纷 本人于2012年5月患脑梗塞入院,住院十余天后出院。并康复,无后遗症!在此期间(2009年缴纳)早已缴纳重大疾病保险!本想理赔,但因保险员说达不到理赔标准,所以未理赔。因康复无后遗症,保险员劝其再另外缴纳一份重大疾病的保险。本人一再要求保险员把2012年生病的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员说已告知保险公司,并缴纳了第二份保险!
本人于2014年12月10日份再次入院。(已上报保险公司)因这次达到理赔标准,随要求理赔,而保险公司只理赔第一份保险。因重大疾病有6个月观察期,按理6月份的时候就应该理赔,但却一拖再拖。(保险合同7月份需缴纳下一年的保费)拖至10月份,以保险失效为由,不予理赔!随后与保险员协商,公司同意办理合同复效,让其等电话。又等了两个星期,保险员告知我,公司的研究决定是只能理赔2009年缴纳的那份保险。但是2012年缴纳的那份保险不理赔,出于同情,可以把已缴纳保费退给我!但是必须让我签一份同意书才可以理赔,要不然2009年的那份理赔金,我也拿不到!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使的童年a……(天津)
提问时间:2015-11-13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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