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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产公证问题

房产公证问题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准备在房产证上只写女儿名字,
请问,1 如离婚,丈夫是否有权分割该套房产?
      2 该房产是否需要公证,证明该房产只给女方一人,非夫妻? 
      3 如要公证,公证费用如何收取? 是否适用公法费用的相关规定-----“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
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如此的话,费用太高了,如总价60万房子,是不是要1.2万公证费呢? 或者有何法律途径以最少的费用达到离婚时不被丈夫分割房产的目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mconn……(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1-07-0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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