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女方本人及其家人隐藏精神病史,几年后后要求男方进行赔偿并按月对女方进行后续的生活补贴,并且离婚。
婚前女方本人及其家人隐藏精神病史,几年后后要求男方进行赔偿并按月对女方进行后续的生活补贴,并且离婚。 男女双经煤人介绍结婚,期间发现女子行为稍有反常,后续更为激烈,包括:自己与自己对话,家里来客人不主动打招呼反而偷偷趴在窗户外偷看别人的谈话,经常撕烂一些衣物,鞋等生活用品,怀孕后行为不当导致流产,抓挠自己和他人,撕烂自己身穿的衣物等。
却情女方行为不正常后男方告知女方家人,开始女方家人一直处于不理睬的态度,后来男方去女方家里找到其家人劝说很久后女方家人勉强同意陪同男方一起去医院检查女方身体。男方带女方各地治疗照顾一段时间后经济损失交大,需进行经济补充,另外医院某一大夫(这位大夫是女方娘家的亲戚)提出将病人带回家治疗,在医院没有任何必要。原本想提出由女方家人在医院代照顾一段时间,不要停止治疗的时候,女方家人提出要男方带女方回家疗养,态度坚决。
男方带女方回家疗养期间,女方家人只是偶尔来探访女方,探访期间女方父亲曾在在某饭桌上矢口说出,女子曾患有精神类疾病,小学阶段如果受人刺激,会作出抓伤自己等不正常行为。男方觉得女方在婚姻上有所欺骗,婚前隐藏自身病情,想要提出离婚,女方家人不同意后离开,再没探访。女方病情反复,使男方的经济和精神遭受双重打击。之后的一段时间女方本人强烈要求会自己的娘家,男方及男方家人阻拦无效后送回至女方娘家进行疗养。之后男方不定期去女方娘家看望。后来因女方娘家言辞激烈,对男方进行人身攻击,并赶男方滚出女方家里,男方再没有去看望女方本人,这件事也一直处于停放阶段,男方处于道德的本质一直拖延并未向相关机关所求办理相宜事项。几年里女方及其家人也一直并未与男方及男方家人联系。到今年,男方突然接到法院传票才得知女方及其家人已去法院上诉要求女方本人与男方离婚,并声称女方是在结婚后在男方家里才产生精神疾病的,所以要求男方一次性赔偿十五万,而且以后每月按时对女方的生活进行经济上的补贴,并且。
男女双方结婚期间男方所给出的聘金、彩礼、三金,女方全部都带回女方的娘家,男女双方的生活来源一直是靠男方的零散打工维持。女方生病住院期间,男方曾要求女方家人将拼劲的一部分拿出作为治疗女方的费用,女方家人拒不支出,索要无果。后期治疗男方一直是以向他人借取的方式来维持女方的生活支出的。
请问律师:1.女方婚前隐藏自己的身体情况这样属于骗婚么?
2.女方有精神类的疾病法院可以受理进行离婚么?
3.男方突然被告知离婚并赔偿女方,男方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维权?
4.如果可以离婚,男方在给女方治疗期间遭受的经济损失该怎么办,这是合理的么?
期待律师帮忙详细解答相关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泪里的鱼(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5-11-13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