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付首付买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名字,剩余贷款由双方共同还款,请问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协商不成的,房屋归男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应当进行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属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