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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大家看看我写的催告函行吗

大家看看我写的催告函行吗 催告函

***:
本人与你于2011年6月20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约定本人要在2011年7月20日前将首付款筹齐按资金监管机构代收代付手续的规定存入该机构,但由于你的房屋还有抵押贷款,你需提前办理抵押贷款清还手续,在你方清还抵押后,本人才能履行上述义务。然而2011年7月3日本人电话催告时,你告知本人你还没有开始办理平贷手续,而且经多次电话催告,至今仍未开始办理,严重影响了合同的继续履行。现本人郑重向你通知如下:
1、《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法有效,你应当提前办理房产解除抵押手续。以保证我顺利履行合同的规定。
2、如因你方未如期完成房产解除抵押手续,而导致本人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或者逾期支付首付款的,你应当双倍返还本人已支付的定金并赔偿损失。
催告人:***
2011年*月 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twvf1……(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1-07-07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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