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能否追究法律赔偿

能否追究法律赔偿 六年前父亲开始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墙体广告,十三天前,突然身体不舒服,老板先是带他去了一家当地小诊所输液,第二天父亲病情加重,老板带他去了我县人民医院诊断,当时医生要求检查血液,我父亲当时因身上只带了三十元钱,就没有验血,后来我父亲便因病回家,结果当晚便头脑糊涂,连家人都不认识,第二天家人将他送到鄱阳湖医院,经诊断为结核性脑膜炎,无奈家人连夜将父亲送往南昌市解放军94医院,94医院拒接,便转往第九医院,经检查已无法治愈。当晚被接回家中,五天前父亲病逝,请问这种情况,广告公司是否负有赔偿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ying……(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1-07-07 16:3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