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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的民事纠纷

关于施工的民事纠纷 立交桥下有工人施工,我骑电动车不小心碰到了架子,人从架上摔了下来,造成一只手骨折,一只手粉碎性骨析,那个架子周围无任何警示标致,施工人员未寄安全带(架子高于2米,规定是要寄安全带的),他是临时工,施工单位未给他上保险,现在施工单位说我是全责,要我负担全部费用,后来又协商说,各负50%的医药费,请问我应该百分之多少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gy……(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1-07-0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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