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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一名男孩,抱养一名女孩,是超生吗?

我生一名男孩,抱养一名女孩,是超生吗? 男36岁,女34岁,2005年生男孩,2010年女孩出生了,另有其因,父母不愿抚养,见小女孩可怜,无人抚养,我们抱回家抚养,向当地派出所说明小女孩的遭遇后,处于同情把小女孩的户口下在了我们的名下【他们说的二胎】,没过多久,政府下来收社会抚养费,我该怎么办?如果。。。。。。,该交多少合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87902……(山西)
提问时间:2011-07-07 10:5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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