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民工在工地上做事的时候 出现了突发疾病 (脑血管出血)
若是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并可以要求享受工伤死亡的待遇约60多万元。
有没有死亡,如果在突发疾病后四十八小时内未死亡,则不属于工伤,公司原则上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公司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可能要承担部分医疗费。
这类情况属于工伤;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由支付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便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范围)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四十三条(因工死亡待遇)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按生病处理,享受病假待遇。
你好,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的,公司应当承担责任,按照工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