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因至人重伤2012年出狱,现在又因至人轻伤二级以寻衅滋事的罪名被刑事拘留
在判处有期徒刑服刑完毕后在不到五年的时间内再次涉嫌犯罪,属于累犯,从重判处,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应当在五年以上。
刑事案件需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机关公诉,法院审理并定罪阶段。目前你们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其犯罪事实,在检察院阶段,可以复印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