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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未签劳工合同,签了培训协议,离职该怎么办?

未签劳工合同,签了培训协议,离职该怎么办? 我的情况:工作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只是入职时填写了入职聘用书且只有公司一式,但社保在工作之日4个月后正常缴纳,基数为实际工资一半(公司应该有另外一个工资账)。试用期间到上海进行培训,当时签了培训协议,规定工作两年内离职要赔偿全部的培训费用三万元(实际远没这么多)。现在打算离职。
我的问题:
1.未签劳动合同,培训协议是否有效?
2.培训协议有效的话,培训费是否必须按工作年限递减?即11分之24.
3.我对培训费用有异议,公司是否要举证才有效?
3.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双倍工资赔偿,有没有前提条件?
4.认定我的工资数额时,以社保缴纳基数即公司账本为准,还是银行卡实际转账(个人转账方式)为准?
5.认定我的工作时限时,以社保缴纳时间开始算,还是要有证据证明才可以的工作时间开始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y5yz(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7-06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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