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三年前的案件如果受害方不追究可以撤案吗?

三年前的案件如果受害方不追究可以撤案吗? 09年清明节我岳父回信阳家祭祖,由于不小心引起了一场火灾,烧坏了旁边的同村的一家的板栗树和茶树,受害人家里报了案,由于同村人出面协调受害家人不在追究,派出所也没有再过问,这事就不了了之了,昨天南阳当地派出所突然把我岳父带走,说是信阳那边公安局下了逮捕令说我岳父前几年因为烧山在逃,已经过了三年了都没事,突然被抓走,如果受害方不追究或提出撤案,能把人给放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汝康(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1-07-06 16:1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