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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补偿款再购一套新房,房产证户名该如何认定?

危房补偿款再购一套新房,房产证户名该如何认定? 有个问题麻烦各位,我详细咨询一下。
   是这样,我有一幢房子,年初因房子质量问题,房产公司回购了这套住房,给了一笔补偿款。因为这套房子,是我和我儿子两个人的名字(儿子9岁),分别占50%的份额。
   现在打算新购一套住房。
问题一:房产证上是否还得载明两个人,只写我一个人名字,行不行?
   (备注:我已离异,儿子归我抚养。当时离婚时,法院调解书写明,这套房子归我和儿子所有。)
    问题二是:如果,我房产证上没有我宝宝名字。除了我儿子,其他第三方有权起诉我吗?
问题三;我在银行存一笔款子,和一半补偿款金额相当,法律上是否认可?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qandc……(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1-07-06 14:5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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