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国家安置退伍军人政策法在省直机关可以不予执行吗?

国家安置退伍军人政策法在省直机关可以不予执行吗? 你好,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地区的一名09年退伍的军人,我因号召党和国家的力量带着安全置卡为国家奉献了我两年的青春。如今退伍在家待业有一年半多,根据国家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法应该予已安置。但地方国税局和省国税局坚决拒绝安置,他们说:以转移安置和自谋职业为首,这事实让我们老百姓一点都不满意这种安置待遇。因老百姓团结一致,号召湖南省各个地区退伍军人一起去省政府去请求安置这问题一事。省政府不管,把我们推去了省信访局,然后地方单位的领导知道我们在省政府上访,于是二话不说连夜赶到长沙省政府把我们接回地方去,说给我们个安置的对策,最后又是一言两语给打发了。像我们一个地方的地税局的已签了合同做了临时工,而我们国税局的又反悔拒绝接收我们,连临时工也不让做。所以想恳肯的请求李律师能帮我出个主意吗?我们以后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vbxyy……(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1-07-06 14:4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