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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出示的不是借条,也不是欠条,题目只写“证据”俩字,这张纸受法律保护吗?

出示的不是借条,也不是欠条,题目只写“证据”俩字,这张纸受法律保护吗? 这张“证据”上写明92年7月份欠款10万元,以房顶债,如卖房子把十万元还清,期限为2011年,房子由欠款人自卖,92年到09年利按每年存款率计算,由欠款人和儿子共还。落款日期为2009年9月23日,只有欠款人签名和手印,借款人要求还16万,请问这张纸受法律保护吗?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29458……(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7-06 12: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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