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出示的不是借条,也不是欠条,题目只写“证据”俩字,这张纸受法律保护吗?

出示的不是借条,也不是欠条,题目只写“证据”俩字,这张纸受法律保护吗? 这张“证据”上写明92年7月份欠款10万元,以房顶债,如卖房子把十万元还清,期限为2011年,房子由欠款人自卖,92年到09年利按每年存款率计算,由欠款人和儿子共还。落款日期为2009年9月23日,只有欠款人签名和手印,借款人要求还16万,请问这张纸受法律保护吗?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29458……(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7-06 12: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